正虹科技:签署了国债代理交易协议
2002-07-18 06:39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02年7月14日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大连西路营业部(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国债代理交易协议》,甲乙双方
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其下属的子公司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在乙方处从事国
债交易,乙方应确保甲方交易畅通,结算、托管安全;
    二、具体约定:1、交易品种由我公司另行确定;2、交易佣金为万分之三;
3、交易券种面值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万元);4、代理交易时间为2002
年7月1日至2002年12月25日;
    三、在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更改交易品种;未经乙方同意,
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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