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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纸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02-10-26 06:55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10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通过了《选举张孝 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0月25 日在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持 有股份 200098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6 %,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荐张孝 忠先生、孙玉华女士为公司董事的预案》的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张孝忠获同意票代表股份 20009818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 孙玉华获同意票代表股份 20009818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吉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惠到会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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