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纸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02-10-26 06:55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10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通过了《选举张孝
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0月25
日在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持
有股份 200098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6 %,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荐张孝
忠先生、孙玉华女士为公司董事的预案》的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张孝忠获同意票代表股份 20009818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
    孙玉华获同意票代表股份 20009818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吉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惠到会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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