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科技: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4-12-23 06:32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04-023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
22日上午9:00在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电办公大楼20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召开,由董事长赵竟成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 162,466,015股,占
公司总股本45.24 %; 董事6人,实到5人 ,独立董事王保平先生因工作未能出席,其委
托独立董事王秀浦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列
席会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出席。
    三、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①同意增选张银千先生为董事;
    非流通股股东162,466,015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②同意增选伍华林先生为董事;
    非流通股股东162,466,015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③同意增选杨国柱先生为董事;
    非流通股股东162,466,015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增选徐清女士为公司监事;
    非流通股股东162,466,015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出具了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
论意见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
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