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南 摩: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06-04-27 06:32   

             关于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对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询问,
并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名王英杰先生、颜冬先生、彭建武先生、黎达明先生、方正先生、王滨滨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未
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说明。

                   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绳武、龚金科、刘成佳
                    日期:2006年4月25日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