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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审慎调查,独立董事在此对西藏银河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应进行换届选举; 2、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侯选人具备任职资格,近三年内均无违法行为 ; 3、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具备任职资 格。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侯选人具备较高的学历、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侯选人在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职期间,工作业绩优良。
独立董事签名: 200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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