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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04-05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新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春意先生授权董事应 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4名,董事 傅春意、向明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应 伟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董事王成平未 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税国民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赖建平、于伯阁未能 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肖 军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源,互相协作,提高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的效率,节约抵押 贷款评估、登记等有关费用,会议同意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和烟台华 润纤维有限公司签署不超过3000万元和2500万元的《互相担保协议》,有效期限均为两年(自 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采用保证形式。一方根据协议对另一方提供担保时,被担 保方应当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会议授权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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