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炭素:关于股权冻结公告
2005-09-07 06:39   


股票代码:000928    股票简称:吉林炭素     公告编号:2005-020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关于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9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炭素集
团")关于公司国有股权被冻结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18日向炭素集团下发了民事裁定书,法院在受理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诉炭素集团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冻结炭素集团所持有
的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28,691,628股及红股、配股,冻结期限从2005年7月18日
至2006年7月17日,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
    截至公司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拥有的国有股权共计15,018万股,已全部被冻结或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的53.09%。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