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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哈飞股份 临:2004-14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派发红利红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3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元(税金包括红利 和红股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04年7月1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7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19日 根据2004年5月15日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259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其中社会公众股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每10股0.8元(包括派发红利和红股的个人所得税),税后股利为每10股 0 .2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04年7月1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2004年7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19日 三、股利、股份派发的对象 截止2004年7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具体实施办法 1、股利派发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 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 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有法人股和其他法人股: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10元,由公司直接派 发。 2、派发股份办法 本次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由登记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原则是所有股 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送股,送股过程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登记公司按照 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顺序,依次 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方案。 五、公司本次送股后的股本结构 数量单位:万股 项 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送股) 变动后 (一) 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4526 4357.8 1888 3.8 境内法人股 24 7.2 31 .2 境外法人股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合计 14550 4365 18 915 (一)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11400 3420 148 2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流通股份小计 11400 3420 1482 0 (二)股份合计 25950 7785 3373 5 六、本次派送股份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 0 元。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15号 联系人:侯月明 联系电话:0451-86528350 传真:0451-86586144 八、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 书处。 特此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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