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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天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百股份”)股票 发行及其发行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77 号和证监发字(1997)278号文件批准。 2、“津百股份”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 5、本公告仅对发售“津百股份”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 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津百股份”股票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天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 明书(概要)》。 6、《天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参见1997年6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本次发行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公开发行额度共计3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5.18元人民币,市盈率为14.8倍。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846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1460万股。 2、原内部职工股待本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 。 3、发行日期为1997年6月6日,发行时间为上午10:30-11:30,下午1:00-4: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次日继续申购。 4、发行地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对象:凡已办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股票名称为:“津百股份”,申购代码为:730082。 二、发行方式简介 “津百股份”股票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这种方式 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按拟定的发行价格将3000万股“津百股份”股票全部输入主承销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专用帐户,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以固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 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报结束后,由主承销商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共同核实申购资金到位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 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和 所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 各自的有效申购量认购,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由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电脑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每个帐户的中签数量,每一个中签申购号认购1000股 。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小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 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帐户只准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多次申购的(包括在不 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 申购。 3、每一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30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认购本次“津百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6月6日(含该日)之前办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于6月6日(含该日)之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必须在6月6日(含该日)之前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 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报手续 申报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沪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 证、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 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和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6月9日)由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至各清算银行,再由各清算银行划至唯一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资金专 户,进行冻结。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6月10日),由主承销商和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由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实际到帐资金作为有效 申购进行配号,并将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 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申购配号。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6月11日),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交易网点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中签率将于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6月10日)通过卫星网络公 布。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本次的股票的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故应有30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30000/配号总额×100%。 3、摇号抽签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6月11日),根据中签率,在主管部门和 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并于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6月12日)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仅能认购1000 股。 六、清算与交割 1、在从申购结束后第一到第三个工作日(共三个工作日),申购资金由上海证交所冻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的新股申购资金帐户内,所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6月1日)摇号中签,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签情况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并将有效认购结果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并进行清算交割和股 东登记。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6月12日)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认购部分的申购余款及定价发行手续费 (3.5‰),将中签的认购款在代扣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帐户。 4、主承销商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划转的投资者认购股款后,按承 销协议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 动完成,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对投资者只按规定收取委托手续费,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委托手续费按各地原有标准,由各证券经 营网点自行收取,不得随意涨价。 2、主承销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实际成交额的3.5‰提取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各参加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券交易网点帐户。 八、发行人和承销商 发行人:天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淑芬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172-176号 电话:(022)27304716 传真:(022)27301922 联系人:李忠悌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阚治东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99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金一路98号 联系电话:(021)64312800 传真:(021)64310778 联系人:顾振宇、孙宪国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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