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高 科: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2-04-25 19:2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2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五位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张勤先生、郭秋杰先生、独立董事王利文先生、吴祖泽先生因故没有出席会议。监事彭国军、石晓莹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账龄计算方法的议案。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已经在三届九次董事会对应收及其他应收款账龄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并以此作为2001年年度报告中计提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依据。现就该计算方法进一步明确表述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一般惯例,公司账龄划分的原则为:应收款项当年有发生额即认定为一年以内;当年未有发生额,且上一年年末有余额的,按照先借先还的假设,逐笔分析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构成,按各项应收款项初始发生时间为基准,逐笔认定账龄。发生时间距报告期超过一年的,为一至二年;超过二年的,为二至三年,三至四年、四至五年、五年以上账龄确定的方法依此类推。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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