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高 科: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2-08-23 05:5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8
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5名。独立董事
吴祖泽先生、王利文先生,董事郭秋杰先生、廉国栋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廉国栋先生委托董事范林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彭国军先生、石晓
莹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本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处理暂行规定》,本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本制度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四)、(六)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本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会议补贴办法》,本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刘鸿飞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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