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高 科: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的部分法人股继续被冻结的公告
2003-10-11 05:37   


证券简称:哈高科  证券代码:600095公告编号:临2003-01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的部分法人股继续被冻结的公告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法人股继续被依法冻结。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70569406&'%(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98%,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2年10月11日,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黑法执字第32-2号),依法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法人股执行冻结,冻结期限为1年(详见《上海证券报》本公司2002年10月11日公告)。2003年10月9日,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继续对该部分法人股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2003年10月9日至2004年4月8日。上述股权在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股权转移及质押、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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