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警示性公告
2001-10-31 16:13
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警示性公告 鉴于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3的规定,特警示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交易近期的波动与公司活动无关; 二、本公司已于二00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布第三季度报告,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无明显改善; 三、目前本公司正对闲置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其余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月三十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