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轧辊:澄清公告 
2002-07-12 05:03   

     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近日,有关媒体就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及公司资产置换工作进行了多方报道。针对有关报道内容,公司澄清公告如下:
  1、2002年7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刊登临时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14640万股,占总股份的57.48%)已与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建设)于2002年7月2日在河北省邢台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同日,公司已与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意向书》(内容详见7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刊登的临时公告)。
  目前,公司与华夏建设尚未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10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后,正式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并制作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根据《资产置换意向书》,本次拟进行的资产置换方为华夏建设,拟置入公司的资产为华夏建设持有的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49%股份以及约9000万元通信类(光纤干线相关配套设备)经营性净资产。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1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9980万元,其中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股份,华夏建设持有其49%股份,公司主营:电信网络、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网络运营与维护等。合作方华夏建设已向公司提供了其持有的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49%股份可以进行资产置换的有关文件,但尚需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批准。今后,双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推动本次资产置换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相应的法律文件和证明。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进展情况,公司将依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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