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轧辊:国家股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3-03-11 05:41   

              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2002年7月2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17383万股,占总股从的56.87%)(以下简称:邢机集团)与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建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2002年11月20日,双方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以上协议,邢机集团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8863.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9%),协议转让给华夏建设,转让价格按照公司2002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为1.75元/股,股份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5511.23万元。
  2002年11月29日,邢机集团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邢机集团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3545.4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6%),协议转让给洪都航空,转让价格按照公司2002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为1.75元/股,股份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6204.485万元。
  公司于2003年3月7日接到邢机集团通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现已获财政部财企[2003]81号文件批准同意,目前正在准备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二、转让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变化情况(以2003年2月28日为基准日)
  本次股份转让前,邢机集团持有本公司国家股1738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6.87%,为公司唯一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若上述股份转让成功,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本公司8863.56万股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洪都航空将持有本公司3545.42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6%,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邢机集团持有本公司国家股4974.0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6.27%,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
  1、股份转让前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   173830000    56.87  国家股
  2  邢台顺达实业公司         5760000     1.89  法人股
  3  河北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1850000     0.61  国家股
  4  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   1594900     0.52  流通股
  5  雍怀章              784673     0.26  流通股
  6  王小明              527168     0.17  流通股
  7  王连山              409553     0.13  流通股
  8  刘建国              395800     0.13  流通股
  9  杜学金              386963     0.13  流通股
  10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378562     0.12  流通股
  2、股份转让后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         88635600    29.00  国有法人股
  2  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   49740200    16.27  国家股
  3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5454200    11.60  国有法人股
  4  邢台顺达实业公司         5760000     1.89  法人股
  5  河北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1850000     0.61  国家股
  6  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   1594900     0.52  流通股
  7  雍怀章              784673     0.26  流通股
  8  王小明              527168     0.17  流通股
  9  王连山              409553     0.13  流通股
  10 刘建国              395800     0.13  流通股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刊登前六个月内均未买卖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
  四、经2003年2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部分轧辊经营性资产与华夏建设持有的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2003年2月19日公司公告),目前双方正在办理资产置换有关资产交接过户工作。
  五、备查文件
  1、邢机集团与华夏建设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2、邢机集团与洪都航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财政部财企[2003]81号文件。
  特此公告。
                            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三月十日

    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让"邢台轧辊"国家股股份的公告

  一、股份转让概述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公司分别于2002年7月2日和2002年11月20日与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决定将本公司持有的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轧辊)17383万股国家股中的8863.56万股(占邢台轧辊总股本29%)以邢台轧辊2002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1.75元/股的协议价格转让给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5511.23万元;2002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本公司持有的邢台轧辊17383万股国家股中的3545.42万股(占邢台轧辊总股本11.6%)以邢台轧辊2002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1.75元/股的协议价格转让给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6204.485万元。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现已获财政部财企[2003]81号文件《财政部关于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目前正在准备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新兴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鹏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29684.5万元
  主营:各类轧辊、机械及备件的设计制造,钢锭、锻件、钢坯、钢材的制造与经销,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及设备修理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总资产99385.79万元,净资产19228.98万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892.48万元,利润-2528.32万元。(未经审计)
  三、股份出让后持股情况介绍
  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持有邢台轧辊国家股17383万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56.87%,为该公司唯一持股超过5%以上的控股股东股东。若上述股份转让成功,本公司持有邢台轧辊国家股变为4974.02万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16.27%,为邢台轧辊的第二大股东。
  四、本公司与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五、本次股权转让所得资金,一部分将用于归还邢台轧辊,解决本公司占用邢台轧辊资金问题;剩余部分将用于收购华夏建设由邢台轧辊置换出的轧辊生产经营性资产。
  六、本公司此次出让的邢台轧辊国家股不存在任何限制股份转移的情况。
  七、本公司及关联法人均未持有邢台轧辊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及签署后六个月内均未买卖过邢台轧辊流通股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段秉乾董事外,均未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及签署后六个月内买卖过邢台轧辊的流通股股份。
  段秉乾董事在1993年股份公司改制时,购入其内部职工股,经历次送、转股后持有5760股,2002年12月30日以7.25元价格全部售出。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华夏建设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2、本公司与洪都航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财政部财企[2003]81号文件。
  特此公告。
                          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0日

      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受让“邢台轧辊”29%国家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编写本报告。
  本公司及决策层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本报告的签署已获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现将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机集团”)所持有的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轧辊”)国家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情况概述
  2002年7月2日,公司与邢机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2002年11月20日,双方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用公司自有资金受让邢机集团所持有的邢台轧辊的29%国家股股权(计88,635,600股),受让价格以邢台轧辊2002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为1.75元/股,股份转让款总额为15,511.23万元。
  2003年3月3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财政部财企[2003]81号《财政部关于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目前正在准备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二、受让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未持有邢台轧辊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邢台轧辊股份数量为88,635,600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29%,是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受让方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2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23B;法定代表人:何强;注册资本:98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建设信息技术,计算机软件、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会;组织建设信息交流活动;人员培训;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轻工材料、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2552万元,净资产46110万元,销售收入3170万元,净利润271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股东构成如下: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投资额58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市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额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北京市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额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四、本次受让邢台轧辊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五、公司与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本公司及公司关联法人均未持有“邢台轧辊”(股票代码600149)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后6个月内未买卖过“邢台轧辊”(股票代码600149)流通股股份。
  本公司董事、经理层成员均未持有“邢台轧辊”(股票代码600149)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后6个月内未买卖过“邢台轧辊”(股票代码600149)流通股股份。
  七、邢台轧辊2003年2月16日召开的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公司与邢台轧辊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公司决定以持有的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与邢台轧辊部分轧辊经营性资产进行资产置换,目前双方正在办理相关资产过户交接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和承担责任,并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的稳健经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邢机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2、财政部财企[2003]81号文件。
                         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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