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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 年4 月3 日在北京 市朝阳区光华路7 号汉威大厦B 座23 层华夏建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萍女士主持,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了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范运 作,决策程序合法,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活动、财务报表的编制等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 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3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1999 年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五个项目中,除兼并邢台市钢窗厂项目经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为补充生产流动资金外,其它四个投入项目与招 股说明书承诺投入项目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本年度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定价合理 ,无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 年4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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