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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4-26 05:59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 上午召开,会议采用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表决,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的议案; 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4500万元,本公司拟出资3900万 元,经营者个人出资16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86.67%和13.33%。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品、床上用品的制造、加工等;投资建成后,该公司年销 售约1.4亿元,年利润约500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丰布厂改制》的议 案。 1、改制企业的资产关系: (1)人丰布厂现属公司二级法人,这次由本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和现人丰布厂经营群体共同出资改建有限公司。 (2)现人丰布厂使用部份资产(指所有土地和厂房),由改制后企业租赁,其余 资产包括经营性往来款,经评估后,以评估值作为转让价的基础依据转让给改制后 企业。 2、股本设置:改制后企业的总股本为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950万元, 占总股本的82.5%,人丰布厂主要经营者和经营群体出资750万元,占总股本的12. 5%,宁波维科精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总股本的5%。 本次决议通过的议案中,其中第二、三项议案需经公司下次股东大会批准后 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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