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团:上半年业绩大幅增长的提示性公告
2002-08-03 05:1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2年上半年业绩大幅增长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获得2001-2004年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上半年业绩大幅增长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呼地税字[2002]201号文《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和内蒙古山丹羊绒制品公司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01]60号文第五条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决定对2002—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予以免征。
  二、由于本公司充分把握国家动物防疫政策和动物疫苗市场需求旺盛的机遇,加大加快动物疫苗项目的投资建设,随着项目竣工投产,成效日益突现。2002年上半年,产品生产能力的逐步扩大,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加强,本公司动物疫苗的生产销售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结合免税政策,预计2002年上半年净利润将比2001年同期增长50%以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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