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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1-06-15 09:2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第 三次董事会于2001年6月13日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公司已于2010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工程公司等7个子公司的议案》即:为避免同业竞争,清理不良资产,决定撤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工程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达装饰工程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加油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艺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贸易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合作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制品公司等7个子公司。 现将这七个子公司出资转让给长春东皇实业公司;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 装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各转让1%的出资给长春东皇实业公司,共以上出资转让价格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 长春东皇实业公司是1994年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1400万元,法人代表:崔德维;公司经营范围为来料加工、仓储租赁等。这次转让在本次董事会上形成决议,目前正处于立项评估阶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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