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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1-08-04 09:3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第五次董事会于2001年8月3日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我公司于上市前兼并了连续3年亏损的国有企业长春市中药厂(已更名为长春经 开药业有限公司)。现为清理不良资产,决定将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转让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上出资转让价格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 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是注册资金一千四百零三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成,经营范围为中药制造、本企业自产药品出口等;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注册资金一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敏 ,经营范围为高技术风险投资、证券战略投资、实业投资、项目融投资,企业收购兼并顾问,企业发展战略设计等。 以上事宜现在尚未签订协议和进行资产评估,待签订协议和资产评估后再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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