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第一大股东股权被质押
2002-12-26 05:4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质押公告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持公司的强劲的后力,确保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资源不会枯竭,本公司正在规划建设的东北部工业区,项目总投资19997.5万元,由于目前公司的资金状况不能满足项目的有效进展,为了确保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决定向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此项贷款由长春经开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经开”1954万股国有股股权作质押,占国有股股权总数30600万股的6.39%。
    目前,上述国有股权质押事宜已经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并以长财企二〖2002〗1143号文件《长春市财政局关天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质押的请示》上报给吉林省财政厅备案并获批准。
    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公司目前正着手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特此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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