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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出资组建长春经开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2003-04-05 05:39
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组建长春经开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长春经开通过投资新业务、整合与优化现有资源,实现多元化经营,分散过度依赖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承建带来的风险,公司决定与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组建长春经开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锂电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2、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出资协议于2003年4月1日在长春市签署。协议主体名称为:“长春经开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各出资人现金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人出资金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 集300050 团 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300050 公司 合计6000100 投资合伙人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次投资行为属非关联交易。 二、由于本公司出资金额为3000万元,未达到净资产的10%,故无须董事会作出决议。 三、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2号,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锂电池生产销售,法人代表赵亚洲先生。到目前为止总资产为9200万元,净利润为6800万元。 该公司设有企业技术中心,中心设有锂电池正、负极研究室、电解液研究室、防爆结构研究室、锂电池外壳研究室、战略规划室等部门,有拥有一支40人左右的强大的科研队伍。该公司目前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共有两大系列、三十多个品种,日产能力5万只,主要应用于移动电话和手提电脑等领域。 四、投资标的情况 本次投资是组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为本公司和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投资方式为出资现金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方式为出资现金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 五、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本公司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另一投资方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3000万元出资,占出资总额的50%。 2、协议生效:在双方履行规定程序后协议生效。 六、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实施多元化经营,分散过度依赖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承建带来的风险。 2、存在风险:由于锂电池的生产销售与本公司主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具有介入新产业与新项目的管理经验不足的风险,但是合作方长春吉大超越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支知识渊博、技术精良的管理和研发队伍,能够使合资公司业务尽快进入良性经营。 3、成立长春经开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影响:由于本项目较高科技含量和较大市场需求量并存,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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