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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杰高科: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02-06-08 05:35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6月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延长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01年7月12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为一年。鉴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7日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02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杰医学院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延长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2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02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内部职工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登记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2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四、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孙国庆、吕春艳 电话:0533-3585809 传真:0533-3585836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上海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2年7月 日 注:该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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