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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股份: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3-29 19:05
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研董事长主持,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15904210.67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584641.56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18488852.23元,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4421.07元和公益金597210.53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697220.63元。本次董事会决定:以2001年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6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337220.63元结转2002年度。 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分配预案需经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预计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报告。 公司预计2002年利润分配1次,下一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40%,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50%,分配主要采取派发现金或送红股形式,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上述分配政策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保留对上述分配政策调整的权力。 六、审议并通过了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01年度审计费40万元并承担相关差旅费用的议案和续聘该所为公司2002年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见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改内容见www.sse.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确定董事长年度薪酬为30万元的议案。 十、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2年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9)审议董事长年度薪酬为30万元的议案。 2、会议时间:2002年5月16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北京市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 4、出席会议人员: (1)2002年5月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5、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5月13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先锋商务楼601房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10)66128936 66128972 传真:(010)66128935 邮编:100034 联系人:程晓于琛
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8日 附件1: 回 执 截止2002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出席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 股东帐号: 股东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出席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召集人王亚峰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见www.sse.com.cn)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运作情况。 2.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规范,实施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无违法、违规行为。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200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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