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股份: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6-25 05:49   

      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 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64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8日
  ·除息日:2002年7月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8日
  一、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1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 含税 ,共计派发股利736万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44.08%,剩余未分配利润9337220.63元结转2002年度。
  2、发放年度:2001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4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8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10-66128936
  联系传真:010-6612893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先锋商务楼601室
  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人:程晓日希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5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