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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新材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2002-06-25 05:11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6月21日上午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五人,其中独立董事两人。董事白忻平因公外出,授权与会的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公司关联交易的决议》; 公司决定采用取得进出口权、逐步完善配套的公用工程等服务设施以及通过规范委托加工业务中的会计处理方法等措施来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数额。 三、审议通过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全文见www.sse.com.cn),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及会议议程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7月26日上午9:30召开;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商务会馆6203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在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中增加“进出口贸易”的议案; 2、审议《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截止2002年7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2年7月26日8:30时至9:00时到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商务会馆6203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商务会馆6203室 邮政编码:100083 2、联系电话:010-82070614 传真号码:010-82070735 联系人:高伟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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