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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冠科技:为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公告
2003-04-30 05:36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火炬)。 ●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累计为湘火炬担保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相互担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2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03年4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奔龙支行在株洲市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湘火炬提供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为两年。截止本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与湘火炬签署的《相互担保协议》,经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和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两次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上海证券报》2003年2月11日第20版和2003年3月15日第27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株洲市河西黄河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聂新勇 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其它制造业、高新技术产品投资;开发生产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机电设备;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期限为2年,金额为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同湘火炬签署了《相互担保协议》,互为对方提供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意见:湘火炬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双方进行互保,风险较小,本公司在其担保下取得银行贷款,有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与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是建立在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双方的风险和利益是均等的。该担保贷款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公司间接融资运作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协议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2亿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湘火炬2002年度及2003年1季度资产及损益表 3、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和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9日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大会有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全体职工大会于2003年4月27日在哈尔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职工代表多人参加了本次大会。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于艳杰女士主持。 大会对公司200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公司本年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了建议。公司对2002年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另外于秀梅女士以其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工作不适合再同时担任公司监事为由,提出辞去监事职务。本次大会同意其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选举刘艳君女士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 附:刘艳君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9日 刘艳君简历 姓名:刘艳君性别:女 汉族,1970年10月22日生,大专学历,身份证号:230102701022162,现任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要秘书,工作经历如下: 1991年11月—1995年8月,东北金城百货大楼任总机班班长 1995年09月—1997年3月,黑龙江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7年04月—1999年11月,哈尔滨富华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办公室秘书工作 1999年12月—1999年07月,黑龙江富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 1999年08月—2000年06月,黑龙江华冠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文秘工作 2000年07月至今,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要秘书、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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