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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华冠科技 公告编号:2004-009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万向集团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万向集团公司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万向集团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6,812,500股社会法人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75%)以1.7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受让人名称: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三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沈长寿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产、加工(国家专项审批 的除外)。 股东情况:鲁冠球拥有90%股份;伟鼎拥有10%股份。 万向集团公司与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同一人。本次股权 转让后,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812,500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23.75%,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十六日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冠科技股票代码:6003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万向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571─82832999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特别提示 一、万向集团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万向集团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 有、控制的华冠科技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华冠科技的股份。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性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万向集团公司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是指由本公司编写的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出让人、报告人:是指万向集团公司; 受让人、万向三农:是指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华冠科技、上市公司:是指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万向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华冠科技36,812, 50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万向三农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是指万向集团公司与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上交所: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万向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鲁冠球 工商登记证号:3300001002373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4291193-4 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浙字330181142911934号;浙地税字330181142911934号;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和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人员的劳务人员;国内贸易(法律、 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571-82832999 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万向经理人发展责任激励会持有本公司100%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情况 姓名在公司任职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在其它国家取得居留权 鲁冠球董事局主席330121441216161中国杭州否 伟鼎执行董事330121710320161中国杭州否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报告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 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1、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钱潮),系于1994年1月10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的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8.52%的股份。该公司主要从事汽 车零部件制造、系统模块供货,零部件产品的分销及售后服务,以及对零部件产品 进行投资等。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持有华冠科技的36,812,500股社会法人股,占华 冠科技总股本的23.75%。 2、本公司与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华冠科技的36,812,500股社会法人股, 占华冠科技总股本的23.75%。通过本次转让,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华冠科技的股份 。 3、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2004年6月15日与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次 转让的股份数为36,812,500股,占华冠科技已发行总股本的23.75%,转让价格为1 .76元/股,转让价款为64,790,000.00元。 (2)本次转让无附加特殊条款、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 在其他安排。价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现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华冠科技未有未清偿债务,也不存在华冠科技为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负债提供担保等损害其利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冠科技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公司,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 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华冠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公司与受让人的最终控股股东均为同一人。 二、本公司与华冠科技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产权关系, 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其他 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复印件; 3、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七节声明 本人(以及万向集团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万向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冠科技股票代码:6003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571─85777678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特别提示 1、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 控制的华冠科技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华冠科技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是指由本公司编写的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受让人、报告人、万向三农:是指浙江万向三农 有限公司; 出让人:是指万向集团公司; 华冠科技、上市公司:是指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万向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华冠科技36,812, 500股非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万向三农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万向集团公司与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黑 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上交所: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沈长寿 工商登记证号:3301811410130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0478908-9 税务登记证号:浙地税字33018170478908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产、加工(国家专项审批 的除外); 经营期限:2000年10月26日-2030年10月26日 联系电话:0571-85777678 联系人:沈长寿 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自然人鲁冠球货币出资27000万元拥有本公司90%股 份;伟鼎货币出资3000万元拥有本公司10%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在公司任职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在其它国家取得居留权 沈长寿执行董事330121511028161中国杭州否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报告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公司与万向集团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 转让的方式,受让万向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华冠科技的36,812,500股社会法人股,占 华冠科技总股本的23.75%。通过本次受让,本公司将持有23.75%华冠科技的股份 。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2004年6月15日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通过本次协议 转让的股份数为36,812,500股,占华冠科技总股本的23.75%,转让价格为1.76元/ 股,转让价款为64,790,000.00元。 2、本公司将在过户手续完成后七日内将以自有资金以人民币现金一次性支 付。 3、本次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受让人保证本次受让股权 已获得本公司股东会的有效批准和授权;万向集团公司保证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 转让股权未设定任何质押、抵押、担保,也未被司法机关扣押、冻结或采取其他 任何限制性法律措施,也没有任何其他第三人对该等股份请示权利的情况; 4、本次转让无附加特殊条款。 三、本次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 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 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华冠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公司与出让人的最终控股股东均为同一人。 二、本公司与华冠科技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产权关系, 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三、2004年5月13日,华冠科技的大股东──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因借款而 将持有的华冠科技42,547,500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本公司,质押期为2004年5月1 1日至2004年11月10日。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其他 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复印件; 3、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七节声明 本人(以及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上述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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