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001-05-17 13:42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 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8140.38万元,从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814.04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2814.04万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取30%任意盈余公积金计8442.11万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070.19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19136.97万元,减2000年实施的1999年度每10股送4股红股的股利分配方案,(按每 股面值壹元计算)计送出10510.46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22696.70万元 。公司按2000年末总股本36786.597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社会 公众股含个人所得税),计派发现金红利7357.32万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5339.38万元,结转至下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22日 2、除息日:2001年5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31日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20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金额: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流通股个人股东,应代 扣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65元;国有法人股东不扣所得税,实际 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20元。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办法: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 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国有法人股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三、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21)50367878-6805 传真:(021)50366858 特此公告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6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