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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公司公告
2002-12-05 05:3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2年12月4日接第一大股东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因作为履行购销合同担保,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万股社会法人股质押于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02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31日。截至公告日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4930万股全部质押给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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