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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1-10-31 14:52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4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何贵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果业分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投资2800万元设立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果业分公司,营业场所:喀什地区疏勒县,经营范围:果品加工等。喀什地区有优质的果品资源,公司利用闲置的番茄酱生产设备加工杏浆、浓缩石榴汁、葡萄汁等产品,提高了番茄酱生产设备的利用率,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每笔不超过5000万元,总额不超过1亿元额度内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拟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每笔不超过5000万元总额不超过1亿元额度内提供对等的贷款互保。本项议案将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名称: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路22号龙岭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吴敏其 经营范围:麻黄素及麻黄素类产品的出口,机电设备、化工产品、轻工产品销售等。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双方互为担保,将进一步扩大双方的融资能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再投资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曾审议通过了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参股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现因情况变化,双方决定终止该项投资,并于2001年10月26日签订 了终止投资协议书,本公司不再参股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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