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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2002-04-29 19:06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4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5人,江新国董事授权委托张天祯董事、潘得国董事授权委托杨天顺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赵双泉董事、张晋董事因病未能参加董事会会议,亦未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邀请了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汾地区顺贸煤矿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我公司与临汾地区顺贸煤矿达成协议,决定联合开发蒲县煤田。其中临汾地区顺贸煤矿投资350万元,我公司以现金出资200万元。截止目前,临汾地区顺贸煤矿以实物出资的350万元出资不到位,鉴于这种现状,为维护公司权益,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经与临汾地区顺贸煤矿协商,双方同意终止该协议,临汾地区顺贸煤矿同意以现金方式偿还我公司投资的200万元。 四、审议通过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交所网站。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4月26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6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安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交所网站。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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