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自查报告
2002-06-21 05:06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02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参加会议,全体监事、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列席会议。宋兴庭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证监发〖2002〗32号),公司完成了自查工作,并形成了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同意将该报告按照要求对外报送有关部门。
  二、2002年6月19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于2002年7月30日之前,解决本公司为其提供的1700万元人民币短期银行借款的担保,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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