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1-07-19 16:52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7月19日上午9时在合肥红绿蓝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刘汉生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增发股份国有股减持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公司表示:愿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国有股减持,并全权委托本公司办理一切有关事宜。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合肥“八一”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齿轮生产专业公司的预案》:
  为了解决目前叉车齿轮加工质量问题,本公司已与合肥“八一”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对有关合资组建齿轮生产专业公司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洽谈,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按不低于60%的比例出资。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9日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五次监事会于2001年7月19日下午在公司“合力大 厦”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何朝林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 议案》;
  3、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现就有关 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财务情况,公司的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遵纪守法,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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