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2002-06-29 05:32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七次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姜超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公司临时七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4人,共代表股份184208606股,占公司总股份310337705股的59.36%,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依照规定程序对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均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具有出席资格,并有权依其所持有和代表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会议按照既定议题,审议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朱道立、韩旭东先生为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票184208606股,通过率100%。
  二、全票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为2000元/月(含税)。
  三、全票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全票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董力成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通过的事项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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