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代码:600787 股票名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3-02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于2003年12月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洪水坤先生主持,8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朱道立先生、刘 文湖先生、刘秉镰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均委托公司董事韩铁林先生代 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持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及协议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该项交易单独公告如下: (一)概要 为拓展沿海地区现代物流业务,扩大在沿海地区的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收购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本次收购协议的签署 日期为2003年12月17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协议生效日期为公司三届五次董事 会通过日,本次交易的出让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4173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本公司与其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简要历史沿革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中央国资委管理的企业。 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 运总公司。 2、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商品的储存、经销、运输、配送、货运代理等。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2002年净资产值:300574万元 (2)2002年实现净利润: 823万元 4、该公司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1)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北路18号 (3)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洪水坤 (5)注册资本:78906万元 (三)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1、签署合约各方的法定名称: (1)转让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受让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合约签署的日期:2003年12月17日 3、合约所涉及的金额和相应比例: 根据本次交易合约的规定,本公司将出资2054.64万元购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 司所持的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4、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 根据本次合约的规定,本公司应于合同正式生效后三日内将上述收购款项支 付给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 作日内完成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5、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概要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持的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65%的股 权。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9日,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其中中 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占股65%,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股35%,该公司距青州火车站 1公里,南临胶济铁路,北靠309国道和济青高速公路,宜新公路横贯南北,交通十分 便利。占地面积15.3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各种起重、运输设备齐全。
(2)主营业务范围 物资储存、运输;货运代理;商品销售、信息咨询等。 (3)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 2003年9月30日 评估值 帐面值 资产总额 5642.98万元 5328.72万元 其中:土地使用价值 3214.87万元 2658.17万元 负债总额 2481.99万元 2481.99万元 应收款项总额 1029.83万元 1120.44万元 净资产 3160.99万元 2846.73万元 2003年1-9月 (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13505.43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 239.96万元 利润总额 15.27万元 (四)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拓展沿海地区现代物流业务,扩大在沿海地区的市场占有份额。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使公司的现金减少2054.64万元,增加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2054.64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中和正信会评报字〖2003〗第(2)-2011号评 估报告所确认的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乘以65%的持股比例作为本公司 收购其部分股权的收购价格。 (六)此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本次交易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七)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本公司在沿海地区拓展现代物流业 务具有重要意义,其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资产)估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 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道立、韩旭东先生、刘秉镰先生、刘文湖先生同意公司以2 054.64万元现金收购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持有的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65%的 股权,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依据为: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正信会评报字〖2003〗第(2)-2011号)。认为本 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 司在沿海地区拓展现代物流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