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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87 股票名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4-01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0月16日,原告上海白银有色金属经营部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起诉本公司所属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我沪西分公 司”),请求法院判决我沪西分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对判令第四被告---长城伟业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返还原告的124.215吨阴极铜(价值2275845元)承担连带责任一案 (详见2003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第56版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已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一、驳回原告上海白银有色金属经营部的起诉。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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