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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置业: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03-03-25 05:36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经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3月10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02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0,259,942.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22,370.9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082,313.68元。经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7,538,991.42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为5,025,994.2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为2,512,997.14元后,利润留存46,543,322.26元。 1、利润分配方案 以本公司总股本9900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每10股送2股;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人民币(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0.00元人民币)。 2、转增股本方案 以本公司总股本99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 3、发放范围为截止至本公司股权登记日2003年3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 本次分配、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重要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3年3月28日 2、 除权日(除息日):2003年3月31日 3、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3年4月1日 4、 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4日 三、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本公司送转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送转股份将于2003年3月31日到达投资者证券帐户。 2、本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红利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4日领取现金红利。本公司将为个人投资者代缴所分红股及红利的所得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为零。 四、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发起人国家股 8股 2股 10股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0 0 0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0 0 0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0 0 0 发起人自然人股 0 0 0 非发起人国家股 0 0 0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42031900股 12609570股 54641470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23968092股 7190428股 31158520股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0 0 0 职工股 0 0 0 配售() 0 0 0 其它 0 0 0 非流通股份小计 66000000股 19800000股 85800000股 普通股(A股) 33000000股 9900000股 42900000股 特种股(B股) 0 0 0 流通股份小计 33000000股 9900000股 42900000股 股份合计 99000000股 29700000股 128700000股 五、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4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八层 电话: 010―66413762 传真: 010―66413715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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