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重大事项
2003-02-14 05:3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集计【2003】15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的通知》,根据国家计委计基础【2003】77号文通知,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要求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计委批准,并鉴于瀑布沟水电站水库淹没损失和移民数量较大,应认真做好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工作,落实移民安置规划和有关政策。
  瀑布沟水电站位于四川汉源和甘洛两县交界的大渡河干流上,设计安装6台5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3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145.8亿千瓦时。按2001年价格水平测算,电站工程静态总投资150.37亿元,动态总投资186.42亿元。电站工程由我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和四川省投资集团公司按51%、39%和10%比例出资组建的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披露。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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