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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3-07-08 05:4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于2003年7月7日在北京中商大厦六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3名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确定可转债部分发行条款的议案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并于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发行条款做出了部分修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转股溢价上浮比例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确定如下: 1、关于转股价上浮比例 发行方案为“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比例不低于3%。” 董事会决定上浮比例确定为3%。 2、关于向原有股东配售比例 发行方案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0%,以发行前股权登记日的股东持股数量为基准确定配售比例”。 董事会决定本次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方案为:原股东每股可优先认购0.85元公司可转债。按此方案共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191,948,825.60元公司可转债,占本次20亿元可转债的59.597%。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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