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要约收购豁免公告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4]46号),同意豁免我公司因无偿行政划转而持有76,284.7万股“国电电力”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4%)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