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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百货:风险提示性公告
2002-04-18 21:37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
2002年4月10日,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百货”或“公司”)董事会三届19次会议在济南召开,决议一致同意李荣辞去济南百货总经理职务,由王和任济南百货代理总经理,免去唐守祥财务副总经理职务,由张福彪任公司财务副总经理。为执行董事会上述决议,部分监事会成员于4月17日前往公司监督总经理和财务副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工作交接事宜。 2002年4月17日,济南百货发生了部分滋事分子冲击公司办公室,胁迫公司人员、抢走公司的公司章和合同章数枚及公司大量重要文件被抢的严重事件,致使交接工作被迫中止、公司正常工作被迫中断、公司新任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董事会正式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被强行驱逐出公司办公大楼。 对于上述事件,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公告并声明如下: 1、上述事件发生后,董事会已经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查明事件真相,惩治违法乱纪分子,董事会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上述事件对公司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2、在公司公章被抢走期间,任何人使用本公司公章和合同章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使用本公司公章而形成的任何书面文件,本公司将一概不予承认,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因公章被抢走而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公司保留向上述事件参与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调整后的公司经营班子是公司目前的合法经营管理者,将继续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任何其他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均属非法,本公司将不予以承认,并保留向相关非法经营人员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5、上述事件的发生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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