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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济 百:董事会银行借款公告
2003-06-24 05:39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6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公司监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乐成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了《同意对〈关于向济南市商业银行借款的决议〉进行调整的决议》 (详见公司2003-010号《银行借款公告》)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银行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6月23日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司200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形成了《关于向济南市商业银行借款的决议》,同意公司与济南市商业银行按银行借款基准利率办理5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手续和泉城路180号1—3层商业楼的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此次银行借款期限为2年10个月,主要用于清偿部分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02年12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与银行协商,现将该方案中“以泉城路180号1—3层商业楼的房产进行抵押”调整为“由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第一大股东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2002年6月28日与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之《股权转让协议》及所持本公司股份之《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详见2002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现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事项。 关联董事邢乐成、张乐贡、于波、宫成生在本此董事会上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他董事一致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事项可以优化公司的银行债务结构,减轻公司的债务压力,有利于公司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郁厚;成立日期:2001年1月8日;注册资本:1.68亿人民币;股权结构: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4.53%、桓台县热电厂10.71%、济南东裕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57%、济南九州经贸实业中心1.19%;主营业务:投资运营、投资管理以及投资代理管理,为企业提供投资管理、策划、资本运营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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