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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股份:关于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决定
2004-03-13 05:39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04-005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股东大会(2003年年会)的决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4月27日
    ●会议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会议方式:现场形式
    ●重大提案:《关于延长2003年增资配股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2004年4月27日上午9:00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股东大会(2003年年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关于同意张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6、 审议《关于选举陈彬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7、 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8、 审议《关于延长2003年增资配股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报酬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续聘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2004年3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本公司股东请于2004年3月29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另持法人单位证明,前往上海市虹漕南路155号(市委党校对面)本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可乘92、93、122路公交车)。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后根据人数确定会场后,将给进行登记的股东邮发会议通知,股东和代表人凭通知出席会议;
    3. 会期预定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4.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大连路1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电话:021-65869999-5072
    传真:021-65419227  联系人:蒋玲小姐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长会师报字(2004)第10487号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董事会委托,对 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所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专项报告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现将 贵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根据2001年4月27日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8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核准的公司2001年增资配股方案,公司于2001年12月实施了2001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以公司2001年年末总股本48,889.0226万股为基数,按10:2.30769比例配股,配售实际发行的股份总额为4,849.9533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城建集团以现金形式配售280.2367万股;法人股由承销商代销和包销合计27.5558万元;社会公众股配售4542.1608万股,实际募集资金为368,958,527.73元。截止2001年12月21日,上述配股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1)第21769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配股所得资金按2001年《配股说明书》中的投资计划用途:
    1、投资25,000万元于上海市大连路越江隧道工程项目;
    2、投资400万元受让上海神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的股权;
    3、投资12,100万元控股上海高境500吨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55%的股权。
    其中,投资12,100万元控股上海高境500吨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55%的股权项目由于垃圾综合处理厂选址发生变化,投资时间将推迟,为保证配股资金的时效性,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调整配股资金的投向,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对大连路越江隧道项目的投资。该项变更已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投资参加大连路隧道越江工程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25,000万元于2001年内资金已足额投入,并由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上佳信会验(2001)第2053号验资报告确认。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增加投资11,495.85万元,已于2002年内投入,由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上佳信会验(2002)第25039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大连路隧道发展有限公司共投资45,000万元(含公司自有资金投入8,504.15万元),取得该公司90%的股权。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7,930,682.31元。
    2、投资400万元受让上海神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的股权:
    该项投资已于2001年内足额投入,并由上海同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同诚会验(2001)第493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0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投资收益533,761.78元,累计收到分利200,000.00元。
    三、审核结论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 贵公司董事会的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基本相符。
    本报告仅供 贵公司为本次配股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琪、朱颖
    中国·上海市
    二OO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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