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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渤 海:股权变更
2002-12-28 05:32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权变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山东东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华”)和山东大同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同电子” 于2002年12月26日分别与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社会法人股转让协议书》。根据《社会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山东东华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5068720股 占总股份的4.18%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金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转让金额为5068720元整(伍佰零陆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大同电子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6058000股(占总股份的4.99%)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金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转让金额为6058000元整(陆佰零伍万捌仟元整)。完成本次转让后,山东东华和大同电子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中金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1126720股,占总股份的9.1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完成本次转让前,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为: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 国家股 17600000 14.50 2 恒坤实业 9756000 8.03 3 山东广告 9160800 7.55 4 大同电子 6058000 4.99 5 山东东华 5068720 4.18 完成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及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动,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变更为: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 国家股 17600000 14.50 2 中金公司 11126720 9.17 3 恒坤实业 9756000 8.03 4 山东广告 9160800 7.55 三、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持有原为锁定的股份外,没有增持或买卖本公司流通股行为。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让方未间接持股。 特此公告 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12月28日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渤海 股票代码:60085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2号28F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2号28F 联系电话:0531-615680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2年12月27日 特别提示 一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也不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涉及其它法律义务。 五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介绍 1、名称: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2号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70100180888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代码:74336372-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办企业;对外投资 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受企业委托提供经营管理;为企业提供营销策划及相关服务;房屋租赁;房产中介服务。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102743363726 股东名称: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 商河宏业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市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大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2号28F 邮编:250063 2、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情况: 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27.27%;商河宏业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27.27%;淄博市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22.73%;山东大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22.73%。 其中。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为集体所有制性质,法人代表:于洋,注册资本:1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有色金属及非金属、医疗器械、生态农业及设施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主管部门:北京市海淀区经委。 其他股东情况:商河宏业棉纺织 集团 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职工持股会占50%股份;李汉典占20%股份。淄博市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占66.6%股份;淄博博江实业总公司占33.4%股份。山东大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董平占70%;缪淑卿30%。 3、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的情况 1 姓名:马守军 身份证号码:371302660228181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山东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兼总经理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无 2 姓名:李汉典 身份证号码:370126541002563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山东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无 3 姓名:王加胜 身份证号码:370722196610297372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山东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无 4、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02年12月26日与山东东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华”)和山东大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电子”)签署了社会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根据《社会法人股转让协议书》,中金公司拟按每股1元的受让价格分别受让山东东华持有的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5068720股(占总股份的4.18%)及大同电子持有的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6058000股 占总股份的4.99% ,共计受让社会法人股11126720股(占总股份的9.17%),受让总金额为11126720元整(壹仟壹佰壹拾贰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受让款支付情况:上述受让款已全部支付,并于公告后两日内办理过户。 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前,中金公司不持有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如完成此次股权转让,中金公司将持有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11126720股(占总股份的9.17%),成为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东华、大同电子将不再持有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股份性质未发生变更,仍为社会法人股。 (二)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出让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不再持有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三)本次股份转让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出让人山东东华有限公司、山东大同电子有限公司在完成本次出让前分别为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第三大股东。 (五)出让人山东东华有限公司、山东大同电子有限公司不存在未清偿对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负债,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未为出让人提供担保,出让人也不存在损害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六)出让人山东东华有限公司、山东大同电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渤海集团社会法人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山东东华有限公司、山东大同电子有限公司、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社会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本人 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马守军 盖章: 签注日期:200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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