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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工业:债务重组
2002-12-18 05:44
武汉力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2002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公司”)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双方就本公司所欠信达公司债务的清偿事宜达成一致。 2、信达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故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债务清偿的议案》,协议即日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 邮政编码:100027 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登山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管理、处置因收购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 武汉办事处负责人:王乔生 办公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一号 2、交易对方其他情况介绍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于1999年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总公司、办事处制,办事处根据总公司授权开展业务。 三、交易标的、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经本公司与信达公司确认,截至2002年12月16日,本公司尚欠信达公司到期债务余额127,334,942.62!元人民币。 2、根据《债务清偿协议》,在2002年12月16日,本公司已经以人民币现金85,000,000元一次性清偿所欠信达全部债务,剩余债务全部豁免。 3、本次债务重组,公司得以豁免的债务进入资本公积,对本期损益无影响,但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武汉力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7日
武汉力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2年12月16日,公司股东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法人股2853.3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8%)质押给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的质押期延长一年,即从2002年12月16日至2003年12月16日。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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