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0 台積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07 發言時間 19:56:43
發言人 何麗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6688
主旨 本公司捐贈台積電慈善基金會協助花蓮震災重建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7/03/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3/07
2.捐贈原由:捐贈台積電慈善基金會協助花蓮震災重建。
3.捐贈金額:新台幣20,419,968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台積電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
因屬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將提
本公司董事會追認。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