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0 台積電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8/01/29 | 發言時間 | 19:05:51 | 發言人 | 何麗梅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63-6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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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台積公司針對媒體報導晶圓14B廠晶圓受汙染事件之聲明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1/2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1/29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針對媒體於1月28、29兩日對台積電Fab 14B晶圓受 到汙染一事之揣測報導,本公司聲明如下: 在1月19日我們發現F14B的12/16奈米的良率出現問 題,經追查後了解問題出在一批光阻原料上。此批 原料係來自一個與台積有多年供貨經驗優良的廠商 ,但這批原料與過去其供應之原料規格有相當的誤 差。我們立即停用此批不符規格之原料並馬上通知 所有受到影響的客戶。 在過去十天中我們已與所有受影響的客戶密切溝通 包含相關補貨和交期的細節,以我們目前在12/16奈 米的產能利用率觀之,台積公司預計受影響的晶圓 大部分能在Q1補回,若有Q1無法補回的也應能在 Q2補回,台積公司重申此單一事件當不至於影響 財測。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