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0 台積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08/13 發言時間 18:47:48
發言人 何麗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6688
主旨 台積公司董事會決議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8/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8/13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台積公司今(13)日召開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如下:
一、核准2019年第二季之每股現金股利2.5元,其普通股配息基準日訂定為12月25日
    ,除息交易日則為12月19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在公司決定分派股息之
    基準日前五日內,亦即自12月21日起至12月25日止,停止普通股股票過戶,並於
    2020年1月16日發放。
    此外,台積公司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國存託憑證之除息交易日亦為
    12月19日,與普通股一致。台積公司美國存託憑證之配息基準日訂為12月20日。
    有關本公司美國存託憑證配息其他問題,請洽台積公司美國存託憑證存託銀行-
    美商花旗銀行Ganesh Sarpotdar 先生(電話:+1-212-816-6783;電子郵件:
    ganesh.sarpotdar@citi.com)。
二、核准資本預算約新台幣2,009億931萬元,內容包括:
 (1)興建廠房;
 (2)建置、擴充及升級先進製程產能;
 (3)建置特殊製程產能;
 (4)2019年第四季研發資本預算與經常性資本預算。
三、核准擢升副財務長黃仁昭先生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暨財務長兼發言人,自2019年9月
    1日起生效。
四、核准擢升本公司研發組織先進設備暨模組發展二處資深處長章勳明先生為副總
    經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