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0 台積電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9/03/18 | 發言時間 | 20:03:44 | 發言人 | 黃仁昭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63-6688 |
|---|---|---|---|---|---|
| 主旨 | 台積公司針對員工確診COVID-19事宜說明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1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3/18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台積公司今(18)日表示有一名員工確診COVID-19,說明如下: 該員工已入院進行妥善診治,台積公司將持續關切並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 台積公司防疫委員會業已追溯該員之接觸史,以較政府衛生單位規範嚴格 之標準,確認其曾近距離接觸者約三十人,並已即刻進行為期十四日居家 隔離。台積公司將每日監測隔離者健康狀況並提供必要之協助,以利後續 追蹤。除原定之例行消毒,今日亦擴大辦公區消毒範圍,針對該員工作場 域及公共區域加強消毒。 台積公司以防疫安全及保護員工健康為首要考量,在現有防疫相關規定外, 公司決議將啟動分組辦公營運模式。台灣地區員工於參加會議、訓練、或 身處公共區域期間一律全程配戴口罩。 此事件不影響公司營運,相關細節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